2006年5月10日和5月11日,唐林律师事务所相继发表了《重大变更:澳拟全线收紧技术移民》和《评论:澳技术移民拟作重大变更》两篇长文。回味之余,还是觉得话没说得够透够细够清晰。有必要作一些细评。先从全面提高英语要求讲起。
时下有一种可怕的言论,说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提高英语成绩吗?算不得什么重大变更。这话需要充分肯定的一面,是抓住了这次拟作变更的核心,即拟在普通技术移民上不由分说地一刀切地提高申请人的英语水平。这话需要充分否定的一面,是没有意识到全面提高英语要求的影响的广度和打击的力度。
概括讲,拟作出的全面提高英语要求反映在两个方面。
一是和打分无关的基本条件,清一色地对凡是与技术移民挨上边的签证,无论是独立技术类别(136和880),还是所谓打分依亲类别(138和881),还是所谓非打分依亲类别(139和882),甚或不是永久居民签证的所谓技术独立边远地区(Skilled Independent Regional)495签证,都要求从目前雅思成绩四个五(即最低单项成绩不低于5分)涨至雅思成绩四个六(即最低单项成绩不低于6分)。
所谓基本条件,说的是普通技术移民的门槛,过不了这门槛别进门来,即无法成功技术移民。这样的门槛,在普通技术移民上有四个,除了英语,还有年龄(45下以下)、职业评估、和工作经验(如有澳学历可免除)。从2001年7月1日现行的方案刚刚开始实施,唐林律师事务所就将其概括成澳大利亚普通技术移民的四大基本条件。作为四大基本条件的英语要求,原来主要是雅思四个五,但个别签证,比如,139签证,最低可以是雅思平均四点五。
澳大利亚移民法上的英语水平等级,主要分成三类,一类是所谓能力英语水平,即雅思四个六,英语叫Competent English,一类是所谓职业英语水平,即雅思四个五,英语叫Vocational English,还有一类是功能英语水平,即雅思平均四点五,英语叫Functional English。也就是说,拟作的变更是要将英语要求从现在职业英语水平(个别才需要功能英语水平)简单化地无一例外地提高到能力英语水平。(估计拟出台的新条例中不会再对英语水平作区分了,没有必要了)。
为什么这样做呢?个别受移民部信任的学者们说,主要的理由是所谓已经获得永久居民的许多人没有找到与自己技术相适应的工作。这可能是事实。技术移民的神话,就是一方面,不占少数的提名职业为会计的新移民没有在做会计,另一方面,会计职业大部分时间高挂在紧缺职业清单(MODL)上。但新移民许多没有从事和提名职业相关或根本没有从事和任何技术相关的工作,是不是就是因为他们的英语水平不够呢?不想用我们新移民去工作的雇主一定会这样说,因为这样说最说得过去,最冠冕堂皇,最能体现在其他方面或者根本无法体现却时时刻刻、每每处处都克制不住极想体现的优越感。但事实情况可能要复杂得多。比如有的新移民为了移民学的本来就不是自己感兴趣的课程(比如会计),移完民了有机会做也真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了(比如开店),毕竟在澳大利亚挣钱做白领还不见得并且常常一定不是最佳的选择;比如在非澳大利亚的国家找到了更可意的工作,离开澳大利亚了;比如因为注重教育的传统和注重学历的潮流,继续在澳大利亚深造了,读个博士或弄个博士后什么的,也未可知;比如结婚了,因为保姆太贵,自己在家带孩子;比如,家里有个富爸爸,不想让孩子吃苦或孩子不想吃苦,宁愿开着靓车兜风、打打高尔夫、逛逛赌场、泡泡妞什么的。不一而足。尽管如此,确确实实有许多想找与自己所学专业对口工作或至少是有技术的工作或者少说也是白领的工作的新移民没有如愿。原因又是多方面的。客观上,至少在澳大利亚,新移民几乎只能做两件事,一件是当地白人不愿做的事,一件是当地白人做不了的事。找到了所谓好工作,常常不是因为英语特别好,而是因为中文不很差。找不到好工作,大多数时候不容易整清楚到底是自己英文不够好,还是自己肤色不够白,还是自己学历不够低。一个雇主以受聘人英语不够好为理由不予录用,实在是一个很方便也很安全的说法。方便,因为永远无法知道真实的理由,当借口成为理由时,本来就是为了让理由藏起来;安全,永远不需要背一个歧视的罪名,因为也许受聘人可能不知道,但大多数雇主知道,因为性别、种族、肤色、年龄、婚姻状态、身高等等为理由拒绝录用是要惹法律上的麻烦的,是要赔钱的。主观上,至少在澳大利亚,新近的新移民作为群体,自信力不够强,自主意识很弱,虽然在澳拿了一个甚至多个学位,但对澳大利亚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缺乏了解,还是用来澳之前的眼光看澳大利亚。最大的误区,是不明白在法治国家,自己的权益要靠自己争取。怕出事,图安全而无为。结果安全可能是安全了,但自己自由的空间很小,无法在澳大利亚真正有所作为。在找工作方面,浅尝则止,缺少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打拼精神。尽管如此,客观的原因毫无疑问是最最主要的原因。让唐林律师事务所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硕士课程都可以学完的英语水平,偏偏倒了找工作就不够了呢。而且,为什么找到好工作新移民的英语又不见得是最好甚至更好的呢?澳大利亚本地具有良好工作的白人英语水平都是超过硕士水平的?从没听说过澳大利亚的教育水平到了如此高的程度啊!有人说,是因为口音。真是吗?倒是可以琢磨琢磨是不是构成歧视。提高了雅思成绩,口音就没有了?笑话!问题不在英语水平。英语是借口,不是理由。用英语来做拒绝或减少移民的文章,在澳大利亚可谓是传统。和白澳政策相比,现在可是好多了,但白澳政策阴魂不散,时不常就故地重游。改了个名字,虽然不能说光彩依旧,却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还是饱受欢迎。因为前提是错的,英语成绩再提高,也不会马上更不会大大缓解新移民的就业问题。
专家的报告中的结论基于3个方面的证据。第一是从1983年来的学者的学术理论,但是甚至在报告自己引用的在1988年由Committee of Inquiry on the Recognition of Overseas Qualifications 提交的关于移民政策报告中都首先强调在英文有必要作为认证申请人技能的一项重要内容的前提下,如果其他因素能使申请人获得足够的分数,英文不应当成为可以或不可以的因素。第二是举了某些评估机构要求的例子。其中强调的是工程师评估协会要求申请人必须通过雅斯6分和信息技术报告中要求实践工作中的英文要求接近医疗工作的英文要求。工程师协会的雅斯要求可以通过获得一个澳大利亚学位免除,而电脑行业的评估并没有语言的要求。 第三,也是最核心和重要的支持论据是移民部所做的问卷调查的数据。问卷中要求被调查人自我评估英文水平,而且只是英文口语水平,只是简单的分为:英文最好,非常好,好,不太好,没有。即使报告中专家们也怀疑该英文能力自我评估的可信度和其局限度(只有口语),但是专家们仍然认为得出的数据表明了劳动力市场和英文水平的关系。报告中也注意到即使英文为母语,拥有硕士学位的人比只有本科学位的人更不容易在专业职业中受雇反而比较容易在低技能职业中比较容易受雇。这个数据本身就说明了影响雇佣的因素很多很多,单纯的英文水平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从移民部对英文水平的确定,Vocational English 即雅斯4个5。Vocational English 就是职业英文,暗含了这个水平的英文可以满足一般职业就业的需要。Vocational English 职业英文按照该报告的说法,不能够满足职业就业的要求了。这不仅使得原有的英文水平的分类没有任何意义,而且和最初确定英文水平的原则相违背。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在报告中尽管分析了有关商业技术移民的数据,却没有提到对他们的英文要求的提高。而且数据显示商业技术移民来澳后的就业和收入往往远远超过普通技术移民,而这些商业技术移民人士往往英文不太好,甚至没有英文。可见英文在澳大利亚的就业和个人发展中并不是决定性因素。对商业技术移民没有或者很低的英文要求而同时对普通技术移民要求不合理的高标准,是不是可以说因为商业技术移民会带来大量资金而免除或降低英文要求?是否反映出澳政府的金钱至上的原则?这是和澳大利亚一直持续的公平原则以及多元文化的原则相抵触的。
英文提高的第二个直接影响是普通技术移民中打分的变化。报告中建议将入门英文水平提高到雅斯4个6,并且在这个水平时,申请人只能得到15分。目前的政策是如果申请人考到雅斯4个5,申请人能够得到15分,4个6,可以得到20分。那么让我们来分析以下,假设同一个海外学生,在学完2年的全时学习,拿到学位并且通过了一个60分的技术评估,如一般的工程师或IT专业职业,那么他会有60分职业分,年龄最高分30分,澳洲学位5分,国内本科-社区语言奖励分5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申请人考到4个6,现有政策会授予申请人20分,申请人就可以满足120分的要求。但是在建议的新政策下,申请人将只能获得15分,总分就只有115,而不能达到120分通过分的要求,从而申请人就不能直接移民了(当然,按照报告中的建议申请人可以获得临时签证,通过工作经验获取更多的分数以达到移民分数。但是这必将大大延长获取永居的时间,而且谁能保证在澳洲的1年半时间内顺利通过临时签证找到合适的和提名职业相关的职业呢?)。当然,阿德雷德是例外,因为在阿德雷德学完两年的学生可以因为在人口稀少地区学习生活两年而多获得5分。
这项英文打分的变化的目的是降低英文的在评分中的分数,从而迫使申请人必须申请境内临时居住签证进行工作才能获得额外的分数从而移民。
那么在实践上,不管是对移民部还是申请人,就有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那就是,什么时间需要申请人的英文即雅斯成绩?就像我们在文章《评论:澳移民部重大变更新政策》中指出,如上述例子,申请人如果考到4个6但是平均达到7分,他/她就可以获得额外的10分,英文分达到25分,可以有125分的总分。但是如果在申请永居前不需要雅斯成绩,只是申请中提供就可以,如何做决定?如果申请,谁能保证可以考到该分数?考不到就连临时签证都可能不能申请。如果不申请永居,就可能浪费机会从而必须申请临时签证。如果在申请前必须提供雅斯成绩,就和一贯的只在申请程序中要求提供雅斯相悖,而且雅斯不是想考就能考的,如果申请人不能够及时报名雅斯而不能申请,对申请人就不公平。实践上就会有很多问题。
总之,唐林律师事务所认为,报告中的关于英文分数改变得建议是建立在并不是那么坚实的实践和理论基础之上,却大肆强调一刀切的提高所有申请人的英文入门要求。这样的论调一方面会将阻止拥有高等技能的申请人加入澳洲,阻碍澳洲持续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单纯强调英文并且英文至上的论调和当年白澳政策异曲同工,都是和目前的澳大利亚多元文化的政策相违背。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托福成绩不被移民部在技术移民申请中认,但是该报告中有个比较好的提议是建议把托福可以作为雅思成绩的替代品。报告也指出根据研究发现,由于雅思考题难度不稳定,同一考生在不同雅思成绩可能会出现不稳定的情况,相同比率仅为0.7左右。但是托福就比较稳定,相同比率达到0.9以上。多个选择总比只有一个选择要好,何况中国的学生对托福的熟悉程度应当超过雅思。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至今,澳大利亚技术移民的文章,动不动就做在英语水平上。作为现象,唐林律师事务所的观察,并没有因为英语水平要求的提高而大大增加新移民的和所学专业对口的就业水平。找到体面工作的新移民英语不一定是最出色的,虽然常常是最自信最敢创的一批。所以从新移民自身的角度,有找到合适工作的信心,能在失败中甚至是反复失败中继续鼓足勇气,能以西方社会为参照系来看待西方社会,能用洋人的规则完洋人的游戏,比提高英语水平更加重要。另一方面,新移民只能做“当地白人不愿做或做不了的事”这一文化现象不改变,新移民的英语水平再高,也不会有助于新移民的在澳体面就业。提高技术移民中的英语水平要求,就会继续成为澳政府在觉得申请人过多又想保持技术移民数量与年内预算量一致时的一个重要手段,一个永远正确有可能毫无真实根据的借口,因为,澳政府总不见得能说,至少不至于说,新移民年纪不够轻,学位不够高,对澳教育出口的贡献不够大吧!
